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各級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做好甘肅省蘭州市市際聯盟普通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甘肅省蘭州市市際聯盟普通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第二采購年度續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均應參加,引導和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在承諾遵守集采規定的前提下,按相關規定參加,以及集采中選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配送企業。
(二)采購范圍。肝素帽、靜脈留置針貼膜、一次性使用胰島素筆用針頭、一次性使用靜脈采血針中選品種。
二、執行時間
2025年12月10日-2026年12月9日
三、重點工作
(一)中選產品關聯和配送關系維護
1.中選產品關聯。各中選企業登錄招采子系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產品項目關聯”,將增補中選掛網產品與中選目錄進行關聯。中選產品關聯應于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
2.配送關系維護。2025年11月27日前,中選企業應對上一年度已維護的配送關系完成調整確認。如配送企業在采購協議期內無法正常履行配送義務的,中選企業應及時向所屬醫保部門報告并更換配送企業,相關采購協議配送關系予以終止。
(二)協議采購量和協議簽訂
1.協議采購量。上年度簽訂了三方協議的醫療機構,第二采購年度協議原則上按本機構上年度協議采購量續簽,醫療機構因特殊原因下調采購量的,須向轄區醫保部門書面說明材料及需調整的采購量,原則上不低于同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各級醫保部門應從嚴把關,由市州醫保局書面上報省醫保局。醫療機構如擬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品,可向轄區醫保部門遞交新增采購需求量的申請,逐級審核上報后由省醫保局增補三方協議。
2.協議簽訂。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12月3日前完成協議簽訂,生產企業應督促配送企業于2025年12月9日前共同完成協議簽訂工作。對逾期未發起三方協議的醫療機構,各市州醫保局應及時督促,必要時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醫療機構發起協議10個工作日后,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其中一方未簽訂的,該協議自動撤銷。
(三)按期完成歷史補單
請各醫療機構切實增強網上采購意識,高度重視網采工作,嚴格落實網上采購政策。歷史采購產品應及時在招采子系統中進行補單,補單時間不得超過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后2周。?
蘭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